土地确权后,多出的土地要继续耕种,村里要收费合理吗?
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耕地,村里边再收费是违法的。
村里边不但不应该再收费,而且还要上报多出来的耕地面积,争取政府对多出来的部分耕地进行补贴。
如果村里边强行收费,你们可以走法律途径,因为政府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向农民耕地收取任何费用,收取费用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。
土地确权后,多出的土地要继续耕种,村里要收费合理吗?这个问题不能笼统的说,因为多出土地可能有很多种情况,有主观的,也有客观的,还有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的。这个很难说的。我们要具体问题,具体分析。
我们来看看多出的土地情况:多出土地多少算多呢?没有什么标准吧。
1、常年之后,原来田埂地埂经过人踩牲畜踩,田埂地埂已经分不清了,变小了,这样的田界或者地界也会多出很多。
2、水田或者土地靠近荒地边,常年经过人工开荒,把自己的水田或者土地变大了,这样土地肯定会多出来很多。
3、开荒荒地。就是在原来没有主,荒凉的地方主动开荒种地,把原来不合适种植的地经过常年改造之后变成了良田沃土,这样在测量的时候肯定会多出来很多。
4、水田或者土地旁边的地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和别人换了多出来,这样的情况农村比较常见,相互调换土地。
5、别人家的土地给你开种,但是那家人特殊情况,没有后人了,这样种就种上了,最后是你耕种,可能也找你了。
其实多出的面积肯定不止这些,只不过这些比较常见,我们要具体问题来分析。
再一个我们自己的权益要维护,什么事情都可以和村里干部好好说,对于收费的事,有些情况还是要收费的,但是收费也不会很多,村里收费代表集体的,收起来的费用也是会用在改善农村面貌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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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确权之后,可能有的家庭会有多出来的土地,但是,并不是所有的农民家庭都会有多出来土地的,那么多出来的土地,从原则上说就不是你家的了,那就是村里的了 ,多出来的土地,村里处理的方法就是两条,第一就是把多出来的土地收回去,第二,那只有当村里的机动地收费了 。
不是所有的家里都多出了土地,即使是所有的家庭都多出了土地的话,那么多出来的土地的数量也是不一样的,从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,多出来的土地,那就不是你们家的土地,那当然就是村里的土地了,如果村里不把土地收回去的话,那么村里把你多出来土地进行收费,那就是合理,而且是合法的了 !
所以,土地确权之后,土地的实际数量,多于确权书上土地的数量 ,多出来的土地,村里是有权采取任何处理方式的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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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农村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,根据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,村民有权利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,
第一轮成包是从82年开始到97年结束,第二轮从98年到2o28年结束,中央在大政策上以放宽了承包土地政策,承包到期后在延3O年不变,也就是说从第一轮到结束在延30年一共是75年承包合同都不变。
至于量出多或少那已经是在承包合同范围内,与多少并无关系,我国在《土地管理法》中明确指出,不管任何人不得侵犯农民承包的合同,如果村集体收取了多余土地确权款,已经权侵合同法,村民可向地方人
民法院上诉,因为中央已付于农民延包权。所以村集体无权在承包合同多出的土地收取费用。
这问题我认为多出的地应该收费,理由如下:
一,且不说怎么多得出,咱不去深究了,大家都在一个村上,承包的土地均是一个法律,规则,人人个个都是平等的成员,分地时一视同仁不得有例外和特殊。
二,我们常讲天上没陷饼。
确权确出地多,除正当合理,合法得外,多出部分当缴钱,符合法理,符合情理。
三,所问怎么办,这要看个人,发包方怎么来认定,分析这事了。
由上:凡民事,经济活动,诸事,合法合规是前提,依法,合理承包是规则与要求。
说到多出得地,一是村上有权收回,二是继续发包给你,要缴钱,天下没有不要钱的白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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